2015-08-31

假作真時真亦假——天津港 8.12 爆炸的真假責任人問題

(版本號:1.0)


瑞海物流的神祕主人

       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事件如今已近半月。如此嚴重的工業爆炸事件,堪稱冠絕古今中外,然而,迄今爲止許多問題仍然遲遲沒有答案,而且基本上也不會有什麼真正的答案了。以中共的一貫作風,下面這些基本的問題將成為不解之謎:
  • 事件的內因很清楚,那就是事件的主角——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下稱「瑞海物流」)自始至終都在違規。那麼,事件的外因是什麼?究竟是政治角逐(甚至是政治謀殺)造成的,還是商業競爭引起的,抑或純粹是偶然變故引起的?有沒有傳說中爆炸前首先起火的車輛?第一批到達的消防隊爲什麼得不到燃燒物的確切信息?
  • 中共當局有沒有隱瞞爆炸當量?真地只有 24 噸 TNT 當量這麼大嗎?
  • 爆炸物除了金屬鈉、硝酸銨、硝酸鉀、氰化鈉等危險品外,還有什麼更危險的物品?特別是,其中有沒有軍火?這些危險物品(例如氰化鈉)泄漏了多少?會給環境造成多大的危害?
  • 爆炸中究竟有多少死者?住在附近板房中的工人下落何在?財產損失有多少?受害者得到了哪些賠償?
  • 瑞海物流的主人究竟是誰?從其誕生到肇事的過程中,究竟有哪些神仙鬼魅在其中翻雲覆雨?
上述問題只是一些基本層面上的,進一步延伸的話,消防體制、安全監督體制、員工的等級問題、賠償主體究竟是肇事企業還是政府等等問題都可以深責;再進一步,官僚體制、信息披露和管制體制都是需要深究的。這些問題不可能在一篇文章裏面討論清楚,而且目前大家所掌握的資料也不足以討論清楚。
       在這裏,我們要討論的是和上面最後一個問題相關的問題,這就是責任人的真假問題。
       在爆炸之初,傳言瑞海物流的大股東李亮是李瑞環之弟李瑞海的兒子、張高麗的女婿。對此,當局予以否認,遂有股東李亮、舒錚代人持股之說,就連所謂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只峯,在官方喉舌的描述中也不過是充當擺設的小蝦米而已。對於官方所拋出來的「真實持股人」于學偉、董社軒,一衆百姓普遍認爲他們只是替罪羊。《中国经济周刊》2015 年 8 月 24 日的報道《天津港集团被指为独立王国,引入什么企业自己说了算》一文這樣說:
据报道,在天津港的危险品物流生意版图中,逐渐形成了三足鼎立格局。多年来,中化集团一直独享天津港危险品存储资质;后来天津港集团和中化合资成立天津港中化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也获得这一资质;而瑞海公司的出现,则使天津港有了第一家民营危化出口的港口物流公司。
根據這篇報道所透露的信息,天津港的危化品倉儲和物流是個肥得流油的行業,瑞海物流以唯一的一家民營企業身份從兩家很有來頭的國企口中分得一杯羹,而且即使缺少資質、各種設施不合乎規定也照樣暢通無阻[1][2],誰會相信它沒有很硬的後臺?

代人持股騙局該休矣

       不管李亮是不是真實股東,不管只峯是不是真正的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他們之所以極力表白傀儡身份,背後的事實就是:代持股東的罪責輕於真實股東,傀儡的罪責輕於真正的謀主。我們這裏要討論的就是這一點:代持股東和法定代表人的責任問題。
       從表面上看,如果存在着代持股東,放過代持股東而追究真實股東的做法是公平的;如果存在着操縱者和被操縱者,放過後者追究前者的做法是公平的。這種公平僅限於代持股東和真實股東之間,以及操縱者和被操縱者之間,是一種小義。如果放諸整個社會,則這樣的小義會導致大不義。何以如此?
       其一,股份制公司是契約社會的產物,股份就代表着信用,其背後是權利和責任的對等。大股東以及法定代表人本來就是面對法律承擔責任的自然人,現在居然說他們是假的,欲置法律的尊嚴於何地?
       尋找代持股東和虛假法定代表人的真實股東顯然是只想要權利,卻不打算承擔責任。問責機制一旦失效,一個企業就可以爲所欲爲,輕則造成用戶的損失,重則釀成慘重的社會事件。天津港大爆炸就是這樣的。
       問責機制包括問責主體是誰、問責機制的觸發條件、問責的程序、懲戒等一系列要件。中共當局始終把普通公民排除在問責主體之外,而把問責的主體限定於「上級」或「政府有關部門」。這就造成了問責機制的失效。虛假的股東和法定代表人則使這個問題雪上加霜。問責機制失效,就會先出現陽奉陰違、欺上瞞下的現象,繼而假貨氾濫、直至全民競相投毒,繼而騙子橫行、專家滿嘴胡言,繼而老人倒地無人敢扶,最後整個社會變成一盤散沙,各人問題自己解決,不再有什麼相互扶持和社會福利,大家重新迴歸叢林社會,彼此之間弱肉強食。這些問題始自中共的黨內「政治規矩」,漸漸流毒於全社會,現在像病毒一樣向全球蔓延,再不制止,將會釀成一場人文浩劫。
       其二,在當今的中國大陸,企業是官僚斂財的管道,也是大貪官洗錢的白手套,而虛假股東和法定代表人正好是構成白手套的必要成分。只要承認代持股份的合法性,承認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假的,並且順着這個思路去追究所謂的真假股東和幕後謀主,則法律和貪腐的官僚之間就會陷入永無止境的貓捉老鼠遊戲。雖然微觀上貓是強者,但是,在宏觀上,或者說生態上,如果不增加貓的數量,狡猾隱蔽而且繁殖力強的老鼠只會越來越多,直到糧食不能負載爲止。現實的社會就是這樣的:法律的資源是有限的,只要法律承認代持股份和傀儡法定代表人一說,貪官的數量就會越來越大,其胃口也會越來越大,一直大到整個社會財富被他們盤剝乾淨。
       其三,等到整個社會財富被原有的權貴們瓜分完畢,社會的發展就開始進入動盪時期。動盪的因素有兩個:
  • 一是因為遭受奴役而憤怒的羣衆,他們就像沒有引信的火藥一樣,在默默地等待一個火星或者一次撞擊,一旦等着了,就會猛烈爆發,把自己和權貴們一同毀掉;
  • 二是新上升的權貴們所導致權力與財富的失衡,他們沒有了可以吞併的資源,只好在老權貴身上打主意,利用羣衆的憤怒,打出迎合羣衆口味的旗號(最方便的就是反貪腐,或者進行政治體制改革),把財富從老權貴手中奪回來。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酣睡?新老權貴都作如是想,相互之間必然大打出手,在打鬥過程中雙方都會利用羣衆的憤怒,一個不小心就可能會引發社會動盪。今天的中國大陸已經處於這種狀態。為什麼關於股市狂跌和天津港大爆炸的陰謀論甚囂塵上?蓋其來有自也。
       總之,從法律上承認代持股東和傀儡法定代表人,將會使整個社會發出沉重的代價。是以,以真假股東和真假法定代表人之家的小義,換來的是對整個社會的大不義。

解決方案

       鑑於代持股東和傀儡法定代表人的危害性,這個問題必須解決。看起來,解決的方法很簡單,那就是三條:
  • 在公司法中,不承認代持股東和傀儡法定代表人。        依照法律的規定和公司章程,不是股東的法人不能承擔股東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也不享有股東應當擁有的權利;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不能承擔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也不享有法定代表人應當擁有的權利。
  • 在刑法中規定,不是股東的法人要行使股東的權利,或者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要行使法定代表人的權利,即構成非法操縱罪。下面把名義股東或法定代表人稱為「傀儡」,把傀儡背後實際享有其權利的人稱爲「操縱者」。
  • 當傀儡觸犯刑法時,操縱者在接受非法操縱罪的刑罰之外,還要接受與傀儡同等的刑法。操縱者與傀儡不相互分擔刑責。
用通俗的話說就是,法律應當認爲,名義上的就是實質上的,否則就會觸犯刑法。
       法律上這樣規定的好處有三。第一,在法律上,問責的對象明確,即股東和法定代表人——不管他是名義上的還是實質上的。當問責的主體不是公權力的時候,這一點特別有意義,因為理清楚操縱者是誰往往會陷於困境。第二,這樣的法律規定對於傀儡具有實質性威懾,使得一個理性的人不可能冒着承擔全部責任的風險而拱手出讓權利,從而提高了操縱者尋找傀儡的代價。第三,這樣的法律規定對於操縱者的威懾更大:一方面,即使公司處於正常經營階段,也已經有一個非法操縱罪在等着他了,一旦觸犯刑法,則還要承擔他本來應當領受的刑罰;另一方面,由於法律不承認代持股東和傀儡法定代表人,或者說法律保護了傀儡的權利,導致傀儡脫離操縱者的控制而侵吞其權益是合法的,於是操縱者隨時面臨被傀儡反噬的風險。
       這樣的法律條文雖然簡單可行,中共當局卻不可能採納,因為這樣做的結果,其一是破壞了權貴們侵吞國家資產的途徑,其二是暴露整個中共的真面目,致其立刻喪失執政的合法性。面對這個問題,中共當局只能進退維谷,在時光的流逝中等待危機的爆發。按照中國的歷史傳統,危機爆發之日必然引發戰亂,戰亂中崛起的大小軍閥必然有人會投靠外國,於是外敵入侵的風險相當大。要避免戰亂乃至外敵入侵這樣的惡性危局,唯一的途徑就是用相對和平的手段迫使中共退位。這用傳統的手段是不可能做到的,唯有筆者在《以信息技術和貨幣戰爭推翻中共的極權統治》一文所建議的方法。
       按照《以信息技術和貨幣戰爭推翻中共的極權統治》一文所建議的方法,在中共統治垮臺之前就要建立影子政府。影子政府絕不可承認代持股東,否則,被權貴侵吞的國家資產將難以追回,而且,按照前面的論證,承認代持股東的惡果就是貪污和洗錢不可根治。

未來中國之肇始,必也正名

       在《論語·子路》中有這樣一段——
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在這段話中,子路認爲,孔子把正名置於施政的首要步驟乃是迂腐之舉。千百年來,和子路有相同看法的不乏其人——文革時期,中共當局就曾經在它的愚民教育中對「名正言順」大加諷刺,受這種教育影響的人肯定會把「正名」看得無足輕重。但是,在今天,亂名的後果已經顯現:公民的正當權利遭到肆意踐踏,假貨和劣質貨泛藍,而且公民和公民之間也相互施害,整個社會進入劣幣驅逐良幣的逆淘汰進程,成了好人的地域、壞人的天堂。
       在分析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首先要說明一點: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禮制的作用類似於現代社會中刑法之外的各種法律、法規和行爲準則——實際上還要寬泛,總之是規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和行爲的制度,而刑法的內涵則基本上沒有變化。在今天,如果把「禮樂不興」改成「法律失效,社會粗俗」,那麼孔子的話在今天仍然不會過時。
       實際上,中共的政治實質,一言以蔽之,就是利用謊言、誘惑和暴力奴役多數人,以供少數人驕奢淫逸。這其中的一個重要手法就是亂名分,把每一個概念都弄得花非花,霧非霧,然後由着當權者指鹿爲馬地胡亂解釋。這樣一來,所有的常識、所有的法律條文都淪爲中共手中的道具,中共一隻手揮舞着它的莫名其妙的理論大擺迷魂陣,令一衆百姓(甚至下屬以及爪牙)摸不清頭腦,另一隻手揮舞着槍桿子對少數頭腦清醒又不肯附和的人予以暴力剪除,最後中共就可以奴役整個中國大陸,然後再裹挾着大陸百姓企圖奴役全世界。以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為例,股東不是股東,法定代表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當你想知道其中的真相時,中共早已佈下了到處是槍桿子和筆桿子的迷魂陣,最終,事情的真相將掩蓋在一片迷霧之中。即令是其中的受害者,也得由着中共揉搓。至於環境的破壞和納稅人的損失,中共的一切說辭可以凝結爲三個字:不存在。
       歸結一下孔子時代的諸侯亂像和現今中共的一些做法,我們發現,所謂「亂名」,就是這樣一些行徑:
  • 對於有傳統定義的概念或者學術術語,通過曲解、胡亂引申的方式加進新的含義,再不然就直接創造一個含混不清的概念,以達到魚目混珠的目的。例如,在夏商周三代,王是「天下」的最高統治者,但是到了春秋戰國時期,諸侯先是紛紛稱霸(霸就是新造的概念,等同於不是王的王),最後直接稱王;中共口中的「國家」、「政黨」、「革命」、「民主」、「選舉」、「共和」等一系列政治詞彙,無一不扭曲其本來含義,像「人民民主專政」、「民主集中制」、「中國特色」之類的提法則意義含混不清;通過天津港爆炸事件,徹底暴露了中共「法律」中的「股東」、「法定代理人」、「總經理」背後所藏的貓膩[3][4]
  • 頒佈一些含混不清或者漏洞百出的規章制度。例如,最近習李政府為了遏止股市的暴跌,要查處「惡意做空」,什麼叫做惡意做空?成了一大笑話。至於中共各項法律中的漏洞,則不勝枚舉,在此姑且舉一點:在中共的「法律」中,大量條文中有「應當如何如何」字樣——請問,如果不如何如何,究竟是違法了呢?還是沒違法?如果把這些「應當」解釋爲「必須」,那就是在扭曲「應當」的傳統含義,無端地造成混亂。
  • 在發生混淆的時候,利用強權力選擇對自己有利的解釋,翻手爲雲、覆手爲雨。
這樣做的結果就是,法律和制度成了可以任意揉搓的道具,法律的尊嚴和信用逐漸喪失。積累到一定程度之後,大大小小的權貴們可以直接無視一切倫理道德約束、法律和制度,爲所欲爲。上行下效,各行各業也開始學着製造新概念、扭曲老概念,甚至捏造各種荒謬的理論(這樣的例子在各種電視廣告中比比皆是),以圖渾水摸魚、從中漁利。最後傳導到全社會的方方面面,使整個社會亂象紛呈,就是今天中國大陸的模樣。
       中共的劣質黨文化非止「亂名」一端,可以說,人渣的所有品行和手段在中共黨內都是看家絕學。到了今天,中共的人渣文化已經傳染到中國大陸的全社會,並藉助於人口流動擴散到全世界,此即何頻先生所說的病毒方式。要清除中共的流毒,正名是首要的任務。

如何正名

法制領域的正名

       孔子之所以要正名,是因為在他的那個時代禮制遭到了破壞。自有周以降直至有清中期,禮制的作用如同(甚至大於)今天的法制。當然,中共治下的大陸不僅僅是法制的問題,但是,在中共遺留的社會廢墟上建立法治社會也同樣存在着正名的課題。
       立法機構在所制訂的法律中固然可以下定義,而且有責任保證法律具備可操作性、沒有或幾乎沒有歧義。法律一旦頒佈實施,如果出現了歧義,就存在司法解釋權歸誰的問題。我的意見是,剝奪立法機構和司法機構的司法解釋權, 將司法解釋權交給學者和大衆,具體方法如下。
       在法律條文和實際司法過程中中會涉及各個方面和領域的術語,甚至連司空見慣的詞語都有可能成為律師爭論的焦點,不可能用法律的形式一一定義。所以,司法解釋應當依據一些權威的辭書、典籍,必要的時候可以請相關領域的學者出庭解釋。
       這些辭書和典籍應當從下列範圍內挑選:中華民國出版的辭書 (1911 年迄今),港澳在迴歸前出版的辭書。大陸經由中共當局准許出版的辭書需要特別審定,只有某些學者傾其畢生所學並且以個人名義編成的辭書纔可以考慮入選。具體的書名及其版本應當由全國最高立法機構或司法機構頒佈。
       如果上述辦法仍然不能消除歧義,則考慮控辯雙方的相互關係決定取捨。例如,一個自然人和一個機構對簿公堂,則取有利於前者的解釋;一個非盈利機構和一個企業對簿公堂,則取有利於前者的解釋;一個企業和一個政府部門對簿公堂,則取有利於前者的解釋,等等。總之,
  • 要將全社會的訴訟主體劃分出一個個等級,自然人的等級最高,公權力機構的等級最低。一旦一對訴訟主體分別處於不同的等級,則取有利於等級較高的解釋。
  • 如果訴訟的某一方有不止一個主體,則該方的等級以其中等級最低的爲準。例如,一個企業消費者把另一家企業和一個政府部門同時告上了法庭,則被告的等級就是最低的公權力機構。
  • 如果訴訟雙方的等級相同,則考慮雙方所擁有的資源的對比。如果雙方的資源的懸殊,則取有利於資源較少一方的解釋。例如,一個普通公民把一個官員個人告上了法庭,則取有利於普通公民的解釋。這一條只能在雙方實力對比懸殊的時候適用,其用意在於,社會的基本功能是損有餘而補不足。
關於上述等級的建立,我們留待以後專門討論。
       如果上述辦法仍然不能解決歧義的取捨,則援引相似的案例。如果沒有合適的案例可以援引,則由法庭召集陪審團決定取捨。刑事審判始終採用陪審團制度。民事訴訟一旦動用了陪審團,召集法庭就是終審法庭。
       法律上屢次出現歧義的條款,由司法機構提請立法機構修改。立法機構拒不修改的,司法機構可以提請解散立法機構。

對政黨活動的限制

       歷史上,政治團體的妖言惑衆危害極大,危害最大的當屬奉行法西斯主義或共產主義的兩類政黨。一個政黨要想崛起並且獲得政權,往往會散步出格的言論,做出一些出格的行爲,並且往往會把目標瞄向年輕人、軍隊等等。在臺灣,民進黨也存在類似的問題。
       為防止政治團體以妖言惑亂民心,必須禁止政治團體在司法機構、校園、軍隊中活動。在職法官、在校學生、現役軍人不得參加任何政治團體及其活動。發展在職法官或檢察官、在校學生、現役軍人或警察為黨員的政黨,必須予以取締,相關的黨員負有刑事責任。
       為使在校學生免於政治蠱惑,法律應當對在校學生的政治活動作特別規定,例如
  • 在校學生有權自發組織抗議、遊行和示威以及罷課行動;
  • 不是在校學生的自然人不得發動和策劃在校學生的抗議、遊行、示威以及罷課行動,違者觸犯刑法;
  • 任何組織不得發動和策劃在校學生的抗議、遊行、示威以及罷課行動, 違者予以取締,參與者觸犯刑法。
總之,保障學生的政治權利,但是絕對杜絕政治團體對學生發生影響的企圖。
       政黨除了可以合法地擁有一個註冊的網站外,不得參股其他任何媒體。政黨的成員可以利用其他中立的媒體宣傳自己或本黨的理念和政治主張。一個政黨有下列行爲時,將依法予以取締:
  • 歪曲全社會已經達成共識的概念和理念;
  • 強令黨外人員接受某種觀念或理論;
  • 妨害本黨黨員的退黨自由;
  • 有十萬或十萬以上的公民或全國百分之一以上 (含百分之一) 的公民認爲該政黨製造某種不良理念。所謂不良, 由提議者提交證據並作主觀認定。

結語

       正名絕非迂腐之舉,因為一個政治勢力要想奴役全社會,無非就是靠着洗腦、利誘和恐怖這三個手段[5]。而洗腦的重要手法之一,就是亂名:把已有的概念和理念統統加以歪曲。中共就是這樣的。我們現在已經看到,當歪理成了全社會的正統理論之後,接下來的就是全社會充斥着假事、假貨、暴力、劣貨,最後連最基本的食品、空氣和水都有毒。所以,亂名的後果是很可怕的。
       東方之星事件和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事件是當今中國的一個隱喻:現在看來還算光鮮、富足中國大陸,被只會驕奢淫逸、勾心鬥角的執政者開動起來肆意亂闖,隨時都有傾覆真沒的危險,駕船者可以棄船逃命,而依附在這條船上的普通百姓只能隨船沉沒;即令沒有舉國傾覆之虞,本來看似還算光鮮甚至小資的生活,也隨時會在轉瞬之間毀於各種人禍。
       生活中充斥了太多的假,太多的假被煞有介事地當作真來對待,到最後就會真真假假、真假難辨。等到有一天大難臨頭想伸手抓點真貨來救命時,拿到的說不定是致命的假貨。「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誠哉斯言!最近北京外國語大學的中共黨委書記韓震大言不慚地說,中共治下的的大陸是最大的民主國家[6],這就是以假作真、以無為有。對於諸如此類的謊言,如果你信了,就會落得個被中共賣了還幫它數錢的下場,你所有的權利最終會被中共剝奪精光。

[1] 何林璘、劉星,「揭秘天津港爆炸事故背后的红顶中介」,《中國青年報》2015 年 8 月 20 日 01 版,另見新浪網的轉載
[2] 新浪網製作的網頁「危險通關戰:瑞海如何通過層層審批?爲何化學品火災難以撲滅?」
[3] 郝帥、陳勇熙,「瑞海代持股份或違法,專家稱隱形老闆不能避責」,《中國青年報》報道。
[4] 支振鋒,「掃清『影子股東』背後的污垢」,環球網評論。
[5] 曾節明,「由支撐專職政權的三要件看中共國壽數」,獨立評論網站帖子。
[6] 韓震,「究竟誰是最大的民主國家」,環球網評論。




作者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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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4

以信息技術和貨幣戰爭推翻中共的極權統治 (V.1.0)

追本溯源
2015 年 6 月 4 日


       如果不是處於信息時代,推翻中共統治只能走「槍桿子裏面出政權」的老路,然而,現在的信息科學和信息技術已經可以保證,軍隊對於維持政權和推翻政權越來越無足輕重,我們只要稍作努力就可以兵不血刃地推翻現政權。
       民心向背真正能夠決定政權存亡的時代剛剛拉開帷幕。

一、本文的主旨

       世界上本來就沒有永遠的政權,更何況中共又暴虐與腐敗,其統治垮臺的日期不會久遠。問題在於:中共以什麼樣的方式垮臺,垮臺之後的中國又會是什麼樣子的。這個問題關係到現今生活在中國大陸上的每一個人今後的福祉,我們不希望自己在有生之年——特別是暮年的時候——遭逢亂世。
       由於中共自身「星宿派」式的政治體制 (星宿派是金庸小說《天龍八部》中一個邪惡的武林門派,影射的就是中共),中共不可能以改良的方式使中國轉型為現代國家。這就決定了,當中共所主導的統治模式難以爲繼的時候,社會變革只能以暴烈的方式出現。歸結一下歷史上已經發生過的政權更迭方式,特別是中國歷史上發生過的,暴烈性的方式不外乎以下兩大類共六種,或者它們的相互轉換和交織:
  • 源於中下層的叛亂,大致分爲兩種——
    • 民變,指的是中下層民衆的反叛行爲,包括平民、賊匪和宗教團體(或打着宗教旗號的團體)的叛亂,例如西周的國人叛襲厲王,秦末的陳勝吳廣起義;
    • 兵變,指的是軍隊中下層的叛亂,最典型的是武昌起義。
  • 源於上層或外部勢力的,大致分爲四種——
    • 政變,指的是中央政府中的實權人物或元老階層推翻現政權的行爲,例如王莽篡權,曹丕代漢,趙匡胤的陳橋兵變(採取兵變的形式是為了掩蓋政變的實質)等等;
    • 地方政權或軍閥的崛起,例如湯武革命、秦滅東周;
    • 舊政權勢力的復辟,例如李唐的復辟,而秦朝的滅亡(這與西漢的建立要分開看)則是民變和六國復辟勢力兼有的例子;
    • 外來政權入侵,以及勾結或者配合外來政權入侵的,例如北宋和南宋的滅亡源於外來政權的入侵,西周和明朝的滅亡則是勾結或配合外來政權的例子,而民國雖未滅亡,但也是被勾結蘇、日的中共幾乎滅亡的例子。
在中國歷史上,純粹以第一類方式成功實現政權更迭的,大概明朝的建立可以勉強算是一個,而且是唯一的案例。如果以建立政權爲準,太平天國也算一個。至於辛亥革命,則是兵變和政變結合的例子。我把上述方式叫做傳統的革命方式。通觀中國歷史,無論哪種方式,都擺脫不了「興,百姓苦;亡,百姓苦」的宿命;而且,越是起自底層的政權,例如明朝、太平天國、中共政權,其邪惡程度越甚。
       由於中國的政治傳統,更由於中共對大陸民衆的心靈毒害,中共的垮臺方式很難避免大規模的社會動盪,甚至會因為內戰而導致生靈塗炭、國家分裂和外強入侵,甚至亡國滅種。即便能夠僥倖避免戰亂,也很難避免取中共而代之的政權又是一個新的極權者。這是我根本不看好傳統革命方式的原因。
       退一步說,就算中共能夠苟延其統治,幾十年之後的社會養老、社會保障系統都會瀕臨崩潰。對於我們這個時代的大陸中國人而言,無論中共統治垮臺與否,前景慘淡的概率都遠大於生活安康的概率。
       總之,一、中共統治的垮臺是必然的,以目前的情勢發展,中國在中共垮臺之後的前景絕難樂觀;二、即使當今時代的我們遇不到中共垮臺的問題,在中共治下的暗淡前景也是逃無可逃。
       所以,我立此博客的目的,就是要立足於信息科學和信息技術探索一套新的社會變革方案,以期達成下列目標:
  • 以可控、有序的方式推翻中共的殘暴統治,避免社會變革過程中發生大規模的流血事件,減輕社會震盪(特別是經濟震盪),更要穩住軍隊,避免戰亂的發生和外敵的入侵;
  • 採取去中心化 (decentralized)、去領袖化 (leaderless) 的社會變革方式,從而保證中共政權倒臺後不會出現新的強權人物或者強權政治團體,為中國走向民主、公平和公正奠定客觀條件;
  • 採取高度組織化 (highly organized) 的方式,防止社會變革為暴民所乘,從而避免變革進程失控或變質;
  • 社會變革的參與者都以隱匿 (anonymous,既要匿名,又要隱蹤) 的方式參加,但是,社會變革的內容和進程是公開的,所有的參與者以有限信任的方式相互協作;
  • 一個全新的國家機構(影子國家)在中共政權倒臺之前就在網上形成,並且漸次發揮效力,從而把中共政權垮臺所造成的社會震盪最大限度地消彌掉,並保證變革後的社會發展不會偏離正確的走向太遠。
由於參與者以隱匿的方式參與,中共難於追查和鎮壓。去中心化和去領袖化的特點使中共無法對整個變革進程形成致命打擊,再加上變革內容和變革進程的公開化,就會有這樣幾個好處:
  • 社會架構的設計、宣傳和實施同時進行,這樣,正確的理念一旦產生和傳播開來,就像春風拂過的草原一樣繁榮起來,任何組織都沒有能力把它消滅掉;
  • 最大限度地抑制革命團體中的陰謀者和野心家,避免社會變革進程發生變質,也抑制變革過程中強權人物和強權政治團體的形成;
  • 最大限度地保持公平和正義。
信息公開化和有限信任原則能夠令中共所擅長的派臥底、摻沙子、收買分化等手段難以發揮效果,而且,由於去中心化和去領袖化,即使有一些效果,也很容易修復。
       本文的主旨就是大略地描述一下這套社會變革方案的框架。細節部分將會在本博客中一一展開描述。

二、制信息權、數位式貨幣和社會信用體系

       如果不是處於信息時代,推翻中共統治只能走「槍桿子裏面出政權」的老路,達成前述的目標根本就是癡人說夢。但是,現在的信息科技(包括信息科學和信息技術)已經可以保證,軍隊對於維持政權和推翻政權越來越無足輕重,我們只要稍作努力就可以兵不血刃地推翻現政權。這種做法的要點在於:

1. 制信息權

       所謂掌握制信息權,簡單地說就是,我們首先要依靠信息科技建立一個保護機制,以保障每個網絡用戶的言論自由和通訊自由,使之免於中共當局的追查和迫害。與之相對的,按照中共的標準,中共自然就失去了信息控制權。
       這實際上就是建立在計算機網絡之上的一種 P2P 網絡, 使之具備下述功能——
  • 數據在這種網絡(以下為了明確,姑稱其為 cyberCN 網)中的流動以端對端加密 (end-to-end encryption) 方式進行傳送,公開密鑰的傳送協議要使網絡內容審查和中間人攻擊變爲不可能(除非審查者和攻擊者控制了通訊雙方之外的所有cyberCN 節點)。
  • cyberCN 網要能夠保持匿名性,使得中共當局不能定位其中的節點。鑑於中共當局無所不用其極的品性,應當使中共當局無法判別某臺主機是否在運行這一網絡,否則,中共當局必然脅迫該主機的管理員卸載相關的軟件。
  • 如果可能,應當借鑑 openPGP 標準,令 cyberCN 網支持一方對多方的端對端加密。但是,這種情況下需要慎重,因為,如果接收端有攻擊者存在,它會由於掌握了通訊內容而有可能把其他參與方給定位出來。如果這一點處理不好,我們寧可只支持一方對一方的端對端加密。
  • cyberCN 網絡協議應當經得起流量分析攻擊。
  • 有超強的存活能力和再生能力。只要一個局域網中有兩個節點存在,相應的 cyberCN 網絡就存在。這樣,就不懼怕中共當局對互聯網的劃區分割。
  • 有超強的穿透性。除非中共當局把同一網關所連的兩個局域網徹底斷開,否則,只要局域網 A 能夠連接到局域網 B 中的某個 TCP 端口或 UDP 端口,這兩個局域網就可以建立起一個統一的 cyberCN 網。
  • 有強的融合能力。原來兩個獨立運行的 cyberCN 網,一旦有 TCP 或 UDP 鏈路把它們所在的局域網溝通起來,這兩個 cyberCN 網就會融合為一個。
       有了這樣一個網絡,我們就可以在它的基礎上建立各種常規的互聯網服務,如新聞網站、電子郵件服務、各種社交服務、新聞組,等等。由於 cyberCN 不受中共當局控制,也不容易遭受其破壞,這就從客觀上保障了一個現代社會中公民應有的言論自由、思想自由、結社自由等權利。特別是,基於這樣的網絡,我們有可能可以建立不受中共控制的和干擾的電子商務系統和電子政務系統。如果是這樣,中共統治垮臺後的社會動盪就可以減輕到最小,甚至幾乎沒有。
       當然,cyberCN 網的存在只是擺脫中共控制、實現社會平穩轉型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關於這些問題,我們留待將來慢慢討論。筆者的想法只是為了提供一種思路,並以此拋磚引玉而已。

2. 數位式貨幣

       毛澤東很得意的一句話是「槍桿子裏面出政權」。這句話毒害了中共,也把中國的老百姓(包括海內外試圖推翻中共統治的志士)引入了歧途——老百姓以為,只要軍隊在中共手裏,推翻中共就勢比登天;在大多數試圖推翻中共統治的志士眼裏,爭奪軍隊也是事關成敗的一個環節。在此我要說的是,維持一個政權的決定性因素根本就不是軍隊、警察和監獄,而是經濟支柱。一旦經濟支柱瀕於崩潰,龐大的軍隊反而是負累;一旦經濟支柱倒了,再強大的軍隊也要作鳥獸散,甚至可能會反戈一擊。
延伸閱讀:
       能夠成為中共負累的不僅僅是龐大的軍隊。中共為了維持其極權統治,除了軍隊,還豢養了龐大的職業化官僚隊伍和配套的公務員系統,還有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等,再後來又陸續出現了臨時工性質的協管、保安等;從 1989 年六四大屠殺之後,中共不得不逐年加強「維穩」隊伍,其費用現已超過軍費開支;網絡普及之後又開始豢養大量的「五毛」,其費用原則上也算在維穩經費(雖然中共不承認有這樣一筆經費)之內,據測算,僅此一項的花費就在千億元「人民幣」的量級上。至於官僚系統的花費,那就更大了。
       有人可能會說,這些錢和中國大陸的 GDP 相比根本不值一提,言外之意就是中共當局還有潛在的財力。實際上不然:
  1. 中共當局所報的 GDP 數字本身就有水分,而且水分大得出奇。
  2. GDP 是全國人民的財富,不是中共自己的,中共有沒有盤剝到極限?我們從它的舉債情況略見一斑。根據中國債券信息網披露的 2014 年債券發行數據,該年「國債」發行了 29 期,實際發行總額約為 12882.8 億元。即使不看地方債,這也足以表明中共當局的財政缺口有多大。大家可以拿這個數字和 GDP 比較一下,看看這個舉債規模離寅吃卯糧還有多遠。
  3. 從中國大陸的稅負之重,以及相應的工商業各行稅後利潤率之低,我們也可以知道,中共當局對大陸的盤剝和壓榨已經快到極限了。
按照潘晴折算為白銀所測算的結果,中共 2013 年僅僅一年的維穩經費,就相當於從第一次鴉片戰爭 (1840) 到八國聯軍入侵北京 (1900) 這六十年間清朝對外戰爭賠款的 5.9 倍,相當於中國打輸了 23 次「甲午戰爭」的賠款總額,或者八國聯軍之後《辛丑条约》賠款的 8 倍。無怪乎潘晴說,
『維穩』——是中共對人民發動的一場戰爭!這場戰爭自 1989 年 30 萬野戰軍入京屠城開始,並在其後的二十多年中,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嚴密地控制、鎮壓和掠奪人民的作戰方式(對佔領區的統治方式)。
2015 年 5 月,四川省鄰水縣爆發的新「保路運動」就是一個很好的事例:中共當局為了鎮壓羣衆的示威,調集大量的警察和軍隊,甚至連坦克也調集了過去;而與此同時,不遠處的雲南邊境上,緬甸政府軍天天向我境內開槍開炮,甚至有部隊越境進入我國境內,中共當局卻裝聾作啞!所以,潘晴的說法一點都不誇張,中共正在對中國人(不管臺灣人願不願意,也被捲入其中)持續進行着一場長期戰爭,而且中共不死,戰爭不止。有人可能會問,《孫子兵法》云:「夫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為什麼中共當局與人民打了 26 年的戰爭而不垮呢?潘晴已經回答過這個問題了,中共以對佔領區的統治方式以戰養戰,符合《孫子兵法》中的「取用於(被侵略)國,因糧於敵」的原則,當然不垮!但是,如果我們把中共當局「取用於國,因糧於敵」的途徑掐斷了呢?它一兩年就會垮臺!
      中共取民之資戰於民,驅民子弟戰於民,民心當然與中共離心離德,《孫子兵法》謂為不道,其勢必敗。
       所以,推翻中共極權統治的關鍵不是與其爭奪軍隊,而是釜底抽薪:斷其財源。後面我將論證,我們不需要切斷中共的全部財源,只要分流其中的一定比例,中共就會被它的軍隊、警察、官僚、公務員、編制外打手(包括保安和網絡五毛)給拖垮。
       切斷中共財源的一個關鍵工具就是電子貨幣,或者更正規地叫做數位式貨幣 (digital currency)。在今天,bitcoin 已經證明數位式貨幣在現實中流通是完全可行的。 由於 cyberCN 網絡的保護,我們可以發行一種全新的數位式貨幣,使之與中共現行的「人民幣」展開競爭。以下,為了指代明確,我們把這種尚未發行的數位式貨幣稱爲 DCC (digital currency of China, 中國數位式貨幣)。 對於 DCC,我大略描述如下,有很多細節和相關問題將來會展開討論。
  • 等到中共統治垮臺之後,DCC 將成為新中國的法定流通貨幣。為保護環境,也為了更好地防僞和升級換代,還為了監控貪污、腐敗、販毒、洗錢等犯罪活動,新中國將不再發行實體性貨幣(紙幣、金屬硬幣)。
  • 在中共統治垮臺之前,只要技術條件達到了,就開始發行 DCC。至於如何發行,留待各路賢達討論。所謂技術條件達到,就是 cyberCN 網絡運行良好,DCC 的政策方案制定完備,與之配套的中央銀行(網上的)和商業銀行(實體的和網上的)、結算系統、與世界通用貨幣以及「人民幣」相互兌換的網上外匯市場等等全部運行良好。
  • 從 DCC 發行伊始,就實行 DCC 和世界通用貨幣以及「人民幣」的自由兌換。匯率由市場決定。俟中共政府既倒,中共當局發行的「人民幣」將在 6 個月 (含) 到 18 個月 (不含) 之內停止流通,確切的停止流通時間如下:以下列事件中最早發生的日期為準,
    1. 中共中央(不是「國務院」)離開北京逃亡;
    2. 中共中央(不是「國務院」)宣告倒臺;
    3. 中共軍隊(即所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以全軍名義宣告脫離中共成為國家軍隊,並接受新中國政府的收編,
    6 個月(有別於 180 日)後(含正好滿 6 個月)的第一個夏曆除夕就是「人民幣」得以流通的最後一日。鑑於停止流通前這段時期內「人民幣」的市場價會出現斷崖式的下跌,全球持有「人民幣」的個人和機構應當提前兌換。這是 DCC 與「人民幣」的第一個競爭手段,對賭的就是民心看好哪個政體。中共發行的貨幣、紀念幣以及一切有價證券在停止流通滿五年之後,可以進入文物市場作爲文物出現。
  • 俟中共統治既倒,新中國將實行土地私有化,具體政策留待各路賢達討論,應當參照中華民國的土地政策。土地私有化將按照人口進行優惠,不分年齡、性別、種族、宗教、教育程度,因健康原因需要照顧者反而多加優撫。土地私有化的結算貨幣使用 DCC。為了防止因此而引起生育高潮,國家將預留足夠的土地給未來百年內出生的人口,對他們的土地優惠政策比照現在的政策,並設計一種算法,當百年期滿後,在計及土地繼承等因素後,土地私有化進程可以平滑地過渡到土地買賣的完全市場化。屆時國家除了保有少量的土地(留給國防、公共設施,以及具有國家象徵意義的地理標識,例如五嶽,特別是泰山,河流,重要的湖泊,以及具有國家宗教或歷史意義的建築等等)外,國家不再擁有土地。孔廟和孔林原則上應當無償迴歸孔家,也許國家可以以財政補貼等名義成為孔廟的共有權人(但是所佔份額很小)。此事留待討論,並聽取孔家的意見。
    為斷絕中共當局的財源,新中國政府將不承認中共當局頒發的土地所有權證書。請注意:在現今的中國大陸,土地所有權不同於不動產(或房地產)所有權。自中共當局以欺騙和強迫的手段實行土地國有化之後,迄今為止中共當局尚未向任何個人或機構頒佈過土地所有權證書。中共當局所頒發的不動產(或房地產)所有權證書,在中共統治倒臺後仍然予以承認,並無償換發為新中國政府頒發的數位式證書。同貨幣一樣,新中國政府將不再頒發任何紙質的所有權證書和有價證券。
    土地私有化的結算貨幣為 DCC,這是 DCC 的信用基礎之一,也是 DCC 和「人民幣」競爭的手段之一。
  • 絕大部分國有企業(包括大部分軍工企業)也實行私有化,可以參照中華民國和歐美的經驗。將這些企業改造為股份制企業並且私有化之後,同土地的私有化一樣,要預留相當數量的股份給未來一百年內出生的人口,以保證所有人的受惠程度有一個平滑的過渡,其餘股份無償地分配給全國公民。
  • 在中共統治垮臺之前,使用 DCC 結算的一切交易全部免稅。這是 DCC 和「人民幣」競爭的手段之一:以零稅負吸引商家。
  • 仿照彩票的原理,對於使用 DCC 的消費者定期設置大額抽獎活動,得獎的概率雖低但是有可能一夜暴富。這個概率既要照顧消費額,又要照顧消費次數。這也是 DCC 同「人民幣」競爭的一種手段:以大獎機會吸引消費者。蓋大陸民衆受中共毒化太深,重利輕義而且浮躁,出此下策實屬無奈。
  • 建立一個基於 DCC 的醫療保險系統,並且幫助社會團體建立依託於 DCC 的慈善機構。
  • 一俟條件具備,就開設以 DCC 結算的股票市場,使之成為創業、融資和投資的平臺。一個規範的股票市場是吸引 DCC 用戶、排擠「人民幣」的最好的工具。相關的問題我們會專門討論。
  • 為了斷絕中共當局的財源,也為了防止中共當局給未來的新中國留下巨大的財政負擔,在 DCC 的用戶數達到相當規模之後,對於中共當局發行的債券(不管是「國債」、「地方債」還是其他已有和新開發的債券,也包括外債)或貸款,制定下述處理辦法:
    1. 設置兩個時間點,一個是未來的某個日期 XXXX.XX.XX (例如 2016.06.04),一個是更晚的某個日期 YYYY.YY.YY (例如 2019.06.04);
    2. 中共當局於 YYYY.YY.YY 之後發行的債券或貸得的款項,新的中國政府不負任何責任;
    3. XXXX.XX.XX 之前的債券或貸款在到期時,如果中共政權依然存在,則由中共政權負責,若其已經垮臺,由新的中國政府負責償還本息;
    4. 在 XXXX.XX.XX 和 YYYY.YY.YY 之間的債券或貸款到期時,如果中共政權依然存在,則由中共政權負責,若其已經垮臺,由新的中國政府部分償還,償還的比例按照發行債券或貸款的日期線性遞減,其中 XXXX.XX.XX 日的全額償還並給付利息,YYYY.YY.YY 日的零償還。
    設置這兩個時間點的目的是為了宣傳到位,並令債權人做好準備,下面稱之爲預警時間。預警時間的設置具有相當的隨機性和隨意性,所以,自 2015 年 6 月 4 日起,投資者要對中共當局的債券和貸款慎之又慎!由於外國政府和商業銀行的資訊發達,留給外債和外資貸款的預警時間要比對內發行的債券更加短促。
  • 全球用戶(主要是大陸用戶)在用手中的「人民幣」兌換了 DCC 後,我們可以把手中鉅額的「人民幣」變成炮彈來持續打擊大陸流通市場上的「人民幣」,造成「人民幣」在中國大陸的持續的通貨膨脹。通貨膨脹效應將使大陸居民和機構加速拋棄手中的「人民幣」而兌換為 DCC,於是我們就有更多的炮彈來打擊人民幣……通貨膨脹和炮彈數量的增加這兩種效應相互正反饋,其結果是大陸市場上的「人民幣」迅速地惡性膨脹,中共當局的金融系統隨之崩潰,於是中共的極權統治也就此垮臺。在這個過程中,新中國政府就可以從容地收編中共的軍隊、警察和公務員系統。
    上述手段能否奏效,就在一開始出手的炮彈數量有多少。必須等到有足夠的炮彈之後,才能一擊而定天下。這就是對中共的貨幣戰爭。
       在社會科學中,尤其是在政治學領域,只有一種制勝手段是靠不住的。如果萬一上述最後一項中所描述的「一擊而定天下」沒成功怎麼辦?我們下面要通過一個簡單的模型來演示一下,由於中共的無度盤剝,僅僅靠 DCC 的零稅負政策也很容易絞死它。
       在這個簡單模型中,我們假設中國大陸的年度 GDP 為 P,中共當局的(大口徑的)年度財政收入為 I。作為一個簡單模型,假設整個社會的稅率 T 是統一和固定的。在中共治下,行賄受賄是衆所皆知的,那麼我們假設在整個 GDP 中,有一部分資金 cP 在投資前就用於行賄了,因此這筆錢當然不會被徵稅;假設還有一筆錢 c P 也被用於利潤後行賄,因為有些官員喜歡在利潤中分成。這樣我們就有等式 I = ( P c P ) T = ( 1 c ) P T . 以上是 DCC 不存在的情形。有了 DCC 之後,假設 GDP 中有一個比率為 r 的部分是通過 DCC 結算的,這部分交易中共當局就收不到稅。為了保證財政收入不變,中共當局就要把稅率調高到 T 。我們假設賄賂官員的錢不會受到稅率調整的影響,和上述公式的推導類似,有 I = ( 1 c r) PT . 將上述兩個式子聯立,就可以得到 T = 1c 1cr T =T + r 1cr T , 於是稅率的增量為 T T = r 1 c r T . 如果這個增量比全社會的平均稅後利潤率 ϵ 還高,即 r 1 c r T ϵ , 大小企業主就會被中共和貪官們逼迫得紛紛破產,他們被迫選擇究竟救自己還是救中共。他們當然要救自己,於是紛紛拋棄「人民幣」,選擇 DCC 以逃避稅收,或者乾脆關門大吉。由上面的不等式得到 r (1 c) ϵ T+ϵ . 這就是大小企業主使用「人民幣」結算無利可圖的條件,等式成立的時候是一個臨界點。把上述不等式右邊的量用 r c 表示,則上述不等式的意思就是,當中共治下的 GDP 被 DCC 支配的比率超過 r c 時,中共的高壓統治就難以爲繼了。這時候,中共的「人民幣」已經成了導致破產的毒素,DCC 開始主導大陸經濟,中共當局的財政收入銳減,最終被它的軍隊、警察、官僚和公務員隊伍拖垮。中共可以拋棄編制外的打手們,但上述四種成分是它賴以存活的根本,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所以估算一下 r c 的範圍十分重要。從它的表達式可以得到 rc < ϵT+ ϵ =11+T /ϵ . 此外,從資本的角度看, c+ c +( 1 c ) T +p +ϵ =1 , 其中 p 是成本(包括僱員的工資,不包括行賄的成本)所佔的比率,所以,我們有 ( 1 + p+c cT T+ϵ ) ϵ < r c < 1 1 +T/ ϵ . r 小於上述不等式的左邊時,對中共來說其統治還是安全的; 當 r 大於上述不等式的右邊時,中共統治就進入了垮臺進程; 當 r 落在上述不等式的中間時,中共統治就進入了危險區。但是,無論如何,只要 DCC 出現並存活下來,中共的統治的垮臺就是必然的,因為 r 的增大和稅率 T 的增大是相互正反饋的。
       按照新浪網 2013 年披露的數字,當時大陸有 95 家企業進入 2013 年世界財富 500 強名單中,而這些企業的平均利潤率(似乎應當理解為年平均利潤率)僅為 3.9%. 財富 500 強企業尚且如此,一般的企業更不會好到哪裏去。鑑於最新的數字難以查找,我們給中共一個對它來說比較樂觀的數字: T / ϵ =4 rc<20%. 在這種情況下,只要 DCC 支配了大陸經濟的 20%,中共政權就難以為繼。事實上,根據披露的數字看, T / ϵ 在 5 到 14 之間(甚至更高),相應地, r c 的上限在 6% 到 16.7% 之間,甚至更低,所以,中共政權實際上不堪一擊。
       總之,我們或者用「人民幣」炮彈一擊而定天下,或者採用零稅負政策和大獎誘惑持續擠壓中共當局的稅收來源,從而把中共當局慢慢絞死。不管哪種手段,我們看到,軍隊在誰手中根本就無關大局——軍隊只會跟着錢跑,尤其是在中共治下這樣一個重利輕義、恃力不仁、寡廉鮮恥的叢林社會中。

3. 社會信用系統

       對於 DCC 主導的電子商務,中共當局必然會全力清剿,而且也會用各種辦法對抗,例如
  • 釣魚執法: 扮作消費者,獲取證據之後,沿着物流線路反查到商家,對商家嚴刑峻法以製造恐怖氣氛——商家不敢用 DCC,則 DCC 最終就會萎縮,中共的統治自然就可以苟延殘喘;
  • 利用自己的商家擾亂與 DCC 相關的電子商務,例如坑害消費者,導致消費者棄 DCC 而去;
  • 以消費者身份坑害基於 DCC 的商家,導致眾商家棄 DCC 而去;
等等。
      中共邪惡體制的班底起自毛澤東及其領導的流氓無產者。(毛澤東之前的中共掌門人在品行上略好於毛澤東,但總體上都吃裏扒外不是好鳥,蓋其祖師列寧本身就不是好鳥。而且這些人都因為各種原因死去或靠邊站了。)這個體制的基本架構是作惡:
  • 用無神論解除人們對作惡的顧慮;也對「報應」、「輪迴轉世」、「最後的審判」等等徹底絕望,從心理上奠定了以暴制暴的基礎,隨着涉世漸深,很容易完成從「我本善良」到「我何善良?」的轉變。
  • 把道德、義氣、仁愛等等一概斥爲封建糟粕,胡說中國的落後肇因於此;把民主、人權、普世價值說成「西方價值觀不適合中國的國情」。毀滅人倫和良知,解除人們對作惡的抵觸情緒。
  • 法律根本是中共的玩物,順着上級的意思對下或對同僚作惡者會得到體制內的莫大好處,根本不會受到制裁;對上則必須作奴才。
  • 不對下作惡是軟弱的表現,不可能在中共的體制內升遷,而且會被同僚和下級踩在腳底下;不對上作奴才是無組織無紀律,輕則撤職查辦,重則家破人亡、穢名遠播。
  • 對下的作惡要機靈、“自覺自願”——上級一個眼神、一句模棱兩可的話就要心領神會,辦好了上級將來找機會封賞,辦砸了立刻背黑鍋;對於是否和如何作惡,想讓上級把話說明白點,甚至讓上級寫個書面命令將來憑驗?馬上換人來做,想升遷的有的是!
  • 時不時地給下級和老百姓製造矛盾,搞點相互競爭,總之不能讓他們團結起來抵制惡勢力,要鼓動下級和羣衆相互作惡,實在不像話或瀕臨失控的時候才以法律或組織原則的名義出來收拾他們。
一言以蔽之,就是「星宿派」體制。這種體制的邪惡之處不在於作惡本身,而是會把作惡像癌症一樣不斷地擴散,不斷地把各色人等裹挾進來,使作惡團體像滾雪球一樣越來越大,直至把現如今的中國大陸變成了壞人的天堂、好人的地獄。經過這一體制六十餘年的示範和毒化,中國大陸已經變成了一個暴戾、無恥、以利益和實力說話的叢林社會,從前溫文爾雅的禮義之邦早已蕩然無存,從上到下到處都是欺騙和陷阱。毛澤東把這種體制從中共中央一直延伸到他治下的每個家庭,夫妻之間相互揭發、父母和子女之間相互首告;在江澤民和胡錦濤時代,這種體制曾經退縮到家庭和酒桌以外;但是習近平又令其捲土重來,令這個體制跨越酒桌、徘徊在家門以外。所以,推翻中共統治的要義,在於把它的每一個作惡環節都束縛住,以對等的方式懲戒每一個參與作惡的個體或團夥。若不然,即使推翻了中共的統治,它留下的這個體制仍然是沒有中共的中共。也只有推翻了這個體制本身,中國人民纔真正翻身解放站起來。所以,我們需要有一個機制,使之能夠精確地打擊中共的每一個幫兇。不惟如此,這種機制應該一直延續下去,持續地打擊作惡者。如果要概括一下,那就是:把「多行不義必自斃」變爲現實,而不僅僅是一種詛咒或安慰。
延伸閱讀:
       為避免引起誤解和爭論,在此必須澄清社會風氣和個人品行的區分。
       我承認,我對中共治下的整個社會風氣的評價是相當負面的,但是,我同時也承認,生活在這個社會中的大多數個體的品行還是值得肯定的,或者準確地說,大多數人還是願意向善的,儘管每個人身上都會有這樣那樣的缺點,也會在某個特定的場合做某種惡事。我對於社會風氣和其中個體的這兩個觀點並不矛盾。請大家捫心自問:在中國大陸——
  • 每天出門的時候,人們除了給自己的身體穿一套衣服之外,是不是還要給自己的精神披掛一套鎧甲?
  • 當我們與陌生人發生了衝突時,我們是首先考慮其中的是非曲直,還是首先評估對方的來頭和實力,然後再決定進攻或投降?
  • 爲什麼我們面對親人朋友可以說真話,一旦到了公衆場合就要說各種違心的話?
  • 看到街上倒在地上老人,很想去扶對吧?可是你敢去扶嗎?最終你會不會去扶?
思索一下這些問題,你就會發現,社會風氣之惡與其中每個個體心中的善完全是並行不悖的。        人性是很複雜的,既不是「人性本善」這麼簡單,也不是「人性本惡」這麼絕對。我認爲,人的本性是這樣的:人是價值觀的奴隸,又是本能的奴隸,所以人總是掙扎在善惡的分界線上,時常連一條清晰的分界線都找不到。
      

推翻中共的準則:不戰不和,始於利、終以義

       長期以來中共鞏固統治的手段都是為防範傳統革命手段制定的。在這些方面,中共的防範手段可謂冠絕古今中外,雖非天衣無縫,但絕對是「魔網恢恢,疏而不漏。」我之所以要摒棄傳統的革命方式,不單是要避其所長,攻其所短,而且還要讓中共的優勢(龐大的軍隊、警察,專業的官僚隊伍和公務員系統)變成拖垮它的沉重包袱。在這個過程中,各路通道應當本着這樣的原則行事:不戰不和,始於利、終以義。
       所謂「不戰」,就是既不與中共的軍隊、警察等暴力機構正面交戰,也不圖謀爭取或分化這些機構,而是直接把它們晾在一邊,令其無用武之地,徒耗中共的錢財。這個策略的結果是,不但避開了中共的鋒芒,而且還令其強項變成了負累。
       所謂「不和」,就是不與中共談判,中共愛鎮壓就鎮壓,愛改良就改良,我們一概不予理會,只管保護好自己,並在此基礎上做好自己的事情,直到中共政權垮臺。
       所謂「始於利、終以義」,乃是針對大多數普通民衆的。中共之所以竊國得逞,民衆之所以能忍受中共的淫威長達六十餘年,除了中共的恐怖政策之外,還有一點就是中國民衆的重利輕義。我在這裏所說的「義」,固然包括個體之間的義,但主要的個體、羣體、國家這三類主體之間相互處理關係時應當持有和共同認可的一些行爲準則。
  • 一開始,主要以利益引導民衆擺脫中共的控制,根本就不用期望以國家大義、子孫福祉、民主、自由之類的理念打動衆人,因為,在現今的中國大陸,講究這些會被當作奇葩對待;
  • 最終,我們要建立一個現代意義上的公民社會,在人們的社會行爲中,人們不會僅僅從私利出發考慮自己的行動方案,還要考慮到社會公義。
       在這兩個階段的中間,是一個漫長的「正義」過程。所謂「正義」,就是要把中共所毒化的社會價值觀給矯正過來,辨析和糾正中共的歪理邪說,恢復公義和道德,保護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出版自由,逐步完善法律。在中共統治垮臺之前就逐步形成完整的法律體系和司法制度,建立網上議會、法院和檢察院,由網上議會適時公佈日後的政策和施政綱領,法院和檢察院則開始在網上接受立案申請。有條件的時候(例如民事案件的原告和被告均同意到案接受審判的),可以在網上法庭審理和執行。一般說來,在中共統治垮臺之前,刑事訴訟案件只能立案,暫不審理。總之,在中共統治垮臺之前,就開始逐步完善國家的各項職能,有條件行使的職能就開始行使,以期實現社會的平穩轉型。

一些建議

       在此,筆者有下列建議:
  • 採用中華民國 1946 年所頒佈的憲法,待中共政權垮臺之後,根據實際情況從長考慮修憲事宜。
  • 各項法律應當以中華民國在臺灣所頒發的法律為藍本,並參考香港和澳門的法律。
  • 以傳統的正體漢字為官方文字,但是不強令民間立即廢除簡化字。在中共垮臺之後,以 20 年左右為過渡期,逐步廢黜中共的簡化字。
  • 官方和商業機構的印信採用傳統的方形印章。
  • 在中共政權存續期間就要開始依託 cyberCN 網絡逐步展開影子國家的各項職能,並逐步頒佈一些暫行的法律和政策。
  • 以 IT 技術為中共效勞者,如果所從事的事業危害了民權,則形同戰犯。軍警、司法、行政系統各色人等,以其行為各負其責。若有違犯影子國家的法律的,受害人和未來的各級檢察院可以無限期地保留追溯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 要使各行各業的從業者建立自己的獨立的工會組織。
  • 要使各行各業建立專業的質量標準和服務標準。
  • 使公民自由地建立各種非政府機構。
  • 使政黨的建立和壯大不受中共控制。
  • 使學界和法律界自由地討論政治體制、法律、文化、宗教、軍事等各種議題。
  • 推翻中共之後,新政府應當盡力實行辛灝年先生所倡導的方案: 去黨留政、去黨留軍、去黨留教,等等。但是,在中共政權存續期間違犯了影子國家法律的,受害人乃至未來的各級檢察院有權追訴。具體的實施方案容筆者以後專文討論。




作者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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